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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管婴儿生殖伦理

弓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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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2021-03-29 18:04: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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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管婴儿的伦理原则

做试管婴儿?人类辅助生殖技术是治疗不育症的一种医疗手段。做试管婴儿?为安全、有效、合理地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保障个人、家庭以及后代的健康和利益,维护社会公益,特制定以下伦理原则试管婴儿费用大约多少。做试管婴儿的伦理原则。

一、 有利于患者的原则

1. 综合考虑患者病理、生理、心理及社会因素,医务人员有义务告诉患者目前可供选择的治疗手段、利弊及其所承担的风险,在患者充分知情的情况下,提出有医学指征的选择和最有利于患者的治疗方案。

2. 禁止以多胎和商业化助孕为目的的促排卵。

3. 不育夫妇对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过程中获得的配子、胚胎拥有其选择处理方式的权利,技术服务机构必须对此有详细的记录,并获得夫妇或双方的书面知情同意。

4. 患者的配子和胚胎在未征得其知情同意情况下,不得进行任何处理,更不得进行买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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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知情同意的原则

1. 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必须在夫妇双方自愿同意并签署书面知情同意书后方可实施。

2. 医务人员对人类辅助生殖技术适应症的夫妇,须使其了解实施该技术的必要性、实施程序、可能承受的风险以及为降低这些风险所采取的措施、该机构稳定的成功率、每周期大致的总费用及进口、国产药物选择等与患者做出合理选择相关的实质性信息。

3. 接受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夫妇在任何时候都有权提岀中止该技术的实施,并且不会影响对其今后的治疗。

4. 医务人员必须告知接受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夫妇及其已出生的孩子随访的必要性。

5. 医务人员有义务告知捐赠者对其进行健康检査的必要性,并获取书面知情同意书。

做试管婴儿要遵循的原则

做试管婴儿要遵循的原则?保护后代的原则。1. 医务人员有义务告知受者通过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出生的后代与自然受孕分娩的后代享有同样的法律权利和义务,包括后代的继承权、受教育权、赡养父母的义务、父母离异时对孩子监护权的裁定等。做试管婴儿?

2, 医务人员有义务告知接受人类辅助生殖技术治疗的夫妇,他们通过对该技术出生

的孩子(包括对有出生缺陷的孩子)负有伦理、道德和法律上的权利和义务。

3. 如果有证据表明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将会对后代产生严重的生理、心理和社会损害,医务人员有义务停止该技术的实施。

4. 医务人员不得对近亲间及任何不符合伦理、道德原则的精子和卵子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

5. 医务入员不得实施**技术。

6. 医务人员不得实施胚胎赠送助孕技术。

7. 在尚未解决人卵胞浆移植和人卵核移植技术安全性问题之前,医务人员不得实施以治疗不育为目的的人卵胞浆移植和人卵核移植技术。

8. 同一供者的精子、卵子最多只能使5名妇女受孕。

9. 医务人员不得实施以生育为目的的嵌合体胚胎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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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公益原则

1. 医务人员必须严格贯彻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不得对不符合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法规和条例规定的夫妇和单身妇女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

2. 根据《母婴保健法》,医务人员不得实施非医学需要的性别选择。

3. 医务人员不得实施生殖性克隆技术。

4. 医务人员不得将异种配子和胚胎用于人类辅助生殖技术。

5. 医务人员不得进行各种违反伦理、道德原则的配子和胚胎实验研究及临床工作。

做试管婴儿伦理监督

做试管婴儿?保密原则。做试管婴儿伦理监督。

1. 互盲原则:凡使用助孕实施的人类辅助生殖技术,供方与受方夫妇应保持互盲、供方与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医务人员应保持互盲、供方与后代保持互盲。

2. 机构和医务人员对使用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所有参与者(如卵子捐赠者和受者)有实行匿名和保密的义务。匿名是藏匿供体的身份;保密是藏匿受体参与配子捐赠的事实以及对受者有关信息的保密。

3. 医务人员有义务告知捐赠者不可査询受者及其后代的一切信息,并签署书面知情同意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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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防商业化原则

机构和医务人员对要求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夫妇做试管婴儿会造成亲属关系,要严格掌握适应症,不能受经济利益驱动而滥用人类辅助生殖技术。

助孕、助孕只能是以捐赠助人为目的,禁止买卖,但是可以给予捐赠者必要的误工、交通和医疗补偿。

伦理监督原则

1. 为确保以上原则的实施,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机构应建立生殖医学伦理委员会,并接受其指导和监督。

2. 生殖医学伦理委员会应由医学伦理学、心理学、社会学、法学、生殖医学、护理学专家和群众代表等组成。

3. 生殖医学伦理委员会应依据上述原则对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全过程和有关研究进行监督,开展生殖医学伦理宣传教育,并对实施中遇到的伦理问题进行审查、咨询、论证和建议。

试管婴儿技术存在的伦理问题

试管婴儿技术?人工授精是否破坏了婚姻与家庭关系,牢固婚姻的真正基础是夫妻彼此间的爱情、忠诚、理解,而不仅仅是性的结合,不仅仅是生儿育女。人工授精在伦理和法律上是否接受的重要依据就是看它是否促进夫妻之间真挚爱情的巩固和发展,是否促进家庭的幸福以及对他人或社会有无损害。试管婴儿技术?如果人工授精是在夫妻双方知情同意条件下进行的,而且严格遵守规定的保密范围,那么,这种人工授精就是符合伦理的,无疑会促进家庭幸福和社会的进步。试管婴儿技术存在的伦理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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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统道德观把婚后无嗣的夫妻收养别人生育的孩子看成是合乎道德的,尽管孩子与养父母无血缘关系,但很多这样的家庭关系和睦、生活幸福美满。人工授精所生的孩子,为夫妻双方所希望,从血缘关系上讲比养子更亲,这J家庭行为同样应被现代家庭观所接受而不应该遭到指责。

有人指责助孕人工授精有损害于妇女的贞节,这是封建伦理观的典型反映。供体人工授精与性行为毫无关系,它同输血一样,都是通过医学科学手段,将他人细胞(血细胞或精子)输入体内,为解决不育症,人工输入他人精子在道德上也无可指责。供体人工授精既严格维护了夫妻彼此对爱情的忠贞和夫妻性生活的专一性,又满足了他们生一个“自己的”孩子的正当愿望,应该说,它是巩固和发展爱情的催化剂。

做试管婴儿会造成亲属关系的混乱吗

做试管婴儿?人工授精会不会造成亲属关系的混乱?亲子关系做试管婴儿会造成亲属关系是通过长期的养育行为建立的,养育比提供遗传物质更重要。一个不育父亲与用助孕人工授精出生的儿女的关系在道德上和法律上应该同一个可育父亲与自然出生的儿女的关系完全一样看待。做试管婴儿?谁是助孕人工授精儿的父亲?当然是要求得到这一孩子并承担抚养义务的不育症父亲。在这一特殊的领域,不能以血缘关系作为判断亲子关系的做试管婴儿伦理监督主要和唯一的标准。做试管婴儿会造成亲属关系的混乱吗?

未婚女子能否选择人工授精

我国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均不允许医疗机构为单身妇女实施辅助生殖技术,也不允许单身妇女怀孕生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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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将人工授精的实情告诉孩子

人工授精孩子成年后有无寻找“生物学父亲”的权利?孩子知道后心理会发生什么样变化?对这一问题目前一般强调保密原则,主张对夫妇之外的一切人保密。

我国香港地区的做法是把应提供的信息仅限于证实其母曾接受过人工授精,其他资料概不泄露。

瑞典法律规定:“人工授精儿18岁时应向他宣布与他有血缘关系的父亲或母亲的名字。如何恰当地处理好这一问题,有待进一步探讨。

能否把精子作为商品买卖、能否给助孕者报酬

国内外大多数学者认为,把精子作为商品,给予助孕者报酬是不合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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